各所屬公司黨委、直屬機關黨委:
為切實加強對教育實踐活動的領導和指導,經集團公司黨委會審議同意,現將《川投集團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工作規(guī)則》印發(fā)你們,請結合實際,參照執(zhí)行。
川投集團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
2013年7月8日
川投集團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工作規(guī)則
為貫徹落實川投集團《關于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實施意見》,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需要,制定本規(guī)則。
一、工作職責
川投集團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川投集團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
1.學習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省國資委有關指示精神,研究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大事項、重要政策,向川投集團黨委提出建議。
2.加強對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結合教育實踐活動各批次各環(huán)節(jié)的特點,統籌推進川投集團教育實踐活動。
3.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展情況,研究解決遇到的重要問題;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推進長效機制建設;加強宣傳引導和重大典型宣傳,組織開展黨的群眾路線理論研究。
4.強化工作督導,派出督導組全程督導所屬企業(y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指導推進各項任務的落實。
5.做好省委、省國資委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涉及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其他工作。
領導小級下設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會議制度
1.領導小組會議由組長召集和主持。
2.領導小組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學習貫徹中央、省委和省國資委關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指示精神;
(2)聽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匯報;
(3)討論決定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大事項;
(4)就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3.領導小組會議議題由組長確定,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會后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組織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4.領導小組成員不能出席領導小組會議時,通過領導小組辦公室向領導小組組長請假。
5.根據需要,可安排領導小組辦公室所屬各組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三、公文審批
1.以領導小組名義上報、下發(fā)的重要文件。領導小組每月重點工作安排,領導小組會議紀要,由領導小組組長審批、簽發(fā),或組由組長委托副組長審批、簽發(fā)。
2.以領導小組辦公室名上報、下發(fā)的有關文件,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專報,重要新聞稿件等,由領導小組組長委托副組長審批、簽發(fā)。